参保人手机扫码即可直接在窗口结账,无需实体卡。医保电子凭证可以代替实体医保卡。且使用电子凭证时,医保卡中的余额可以在办理住院、出院结算及门诊挂号、门诊交费时使用。
按照辽宁省医保局统一安排,沈阳市作为辽宁省医保电子凭证首批试点城市,6月30日正式上线医保电子凭证。这标志着沈阳医保从此从“卡时代”跨入“码时代”。
我院作为沈阳市医保电子凭证首批试点医院之一,高度重视医保信息化建设。根据沈阳医保局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统一部署及“互联网+医保公共服务”的工作要求,我院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沈阳市医保电子凭证建设。
医保电子凭证具备四大优势:
(一)方便快捷。
实体卡不再作为医保参保、使用的唯一凭证,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手机支付宝等渠道激活使用,扫码即可、刷脸就行,线上线下一体化。
(二)应用丰富。
药店购药、医院就诊均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大大缩减了购药、看病等候时间。
(三)全国通用。
全国数据互联统一,可跨区域使用,真正做到在全国范围内“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四)安全可靠。
动态二维码实时更新,确保个人信息使用安全。
申领办法
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盛世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国家授权的渠道进行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激活。在我院窗口支付时,可以不用再刷实体卡,手机扫码即可直接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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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图片来源:医保办
编辑:洪流
责编: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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