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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平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查阅: 转发

一, 总则

中心实验室科研平台为本院实验设施完善、设备先进的科学研究场所,旨在为本院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医务人员与医学高级科研专门人才提供专业平台,也是研究生攻读学位的实验研究场所,为确保实验室工作正常安全运行,完成高水平科学研究,服务于社会,特制定管理条例。

 

二, 科研平台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前应先与中心实验室联系,然后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培训考核(一年两次),考核通过后向实验室提交实验申请并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实验人员应遵守科研平台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

注意职业道德,不准将有限的公用资源(设备、试剂、某些用具等)独占已用。

实验室人员实验立足于自行完成,提倡研究生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实验人员结束实验工作,应办理交接和离手续。

 

      三、科研平台实验人员管理细则

1. 在实验室工作应在获得批准,办妥全部手续后方可进入,如违反实验室现行规章制度3次以上将暂停一个星期在实验室的实验资格,本实验人员将由其导师做出相应处理。

2. 未经实验室领导或主管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进室做实验。

3. 实验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请教指导老师,严禁自作主张,盲目操作。

4. 实验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实验室冷柜严禁存放食物饮品等。

5. 穿实验服进实验室,称量粉末需佩戴护目镜,直接接触化学品时戴相应防护手套,使用过的防护手套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严禁戴手套接触清洁区域,包括电脑开关、鼠标、键盘、仪器按钮、桌椅门窗、门禁系统、电梯按钮、扶手墙面等。如有接触,需立即进行彻底清洁。

6.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各项仪器设备按规定使用并登记,第一次操作时需有熟练人员带领,如有损坏,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7. 严禁未经主人同意挪用他人已准备好的实验用品和试剂。

8,认真实验,实事求是,尊重事实。

9、时刻保持实验室和工作台面的整洁,实验完毕清理污物,避免污染环境。节约使用试剂,对有毒、易燃试剂使用时要在特定场地进行。

10,离开时注意水电,门窗和实验室安全工作。

11,灭菌锅有专人负责操作,其它人员不得使用消毒设备,如需消毒,提前一天将物品放在洗涤间专门位置。

 

      四.科研平台实验室仪器管理及使用制度

1. 除特殊时期与特殊仪器外,科研平台基础仪器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开放使用。

2. 实验人员需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的用户严禁独立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管理人员批准,且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 平台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检查,平台对违规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有取消其再次使用仪器的资格的权利。

4. 本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是研究工作正常进行的关键,本实验室使用人员都应以主人翁态度来使用和维护

5. 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使用者操作仪器。

6. 个别贵重及精密仪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定期检查等重点保养措施。

7. 管理人员定期对平台仪器设备运行、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进行登记备案。

8. 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执行和监督整个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订购,领取、验收、维护保养以及维修联系事务,同时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关心和配合这项工作

9. 严格遵守大型仪器预约制度使用仪器(详见科研平台仪器预约制度)

10.使用者要保持仪器工作台面整洁有序,检查关闭电源开关,关闭水龙头后方可离开。有些仪器使用完成后,要根据仪器使用相关规则,对其进行相应的常规清理或清洗,违反者取消使用资格。

11.使用科研平台各类仪器设备时,要注意对仪器的保养和维护。认真阅读仪器设备操作手册,严格参照规程,正确使用,注重保养。

12.需设置程序的仪器,每次编程均需登记,不得擅自改动他人程序。

13.不得擅自改变仪器及附件的存放位置,需要移动需经主管人员同意,使用后及时放回原处。

14.一旦发现某一设施和仪器出现非正常状态或故障及损坏等情况,须立即停止运转,每位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及时向专管人员通报,并配合其查明原因,联系维修等事宜。

15.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违章操作者,专管人员可向其提出警告或剥夺其使用权,若因违章操作而致仪器坏者,将根据情节追求其责任。

16.本实验室的设施及仪器设备限本实验室人员在完成本实验室研究项目情况下使用,任何外来人员需临时使用,均须得到有关领导允许后,在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五,科研平台仪器预约制度

1. 中心实验室科研平台严格遵守实验室仪器预约制度,严禁违约使用,如:迟到,早退,爽约,占用性预约等。

2. 实验室人员需登录到辽宁省肿瘤医院大型仪器平台管理系统(192.168.32.92)进行仪器预约,如预约有变动需及时更改。

3. 预约后应遵守《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平台仪器预约制度及仪器使用须知》使用仪器,如有违反,第一次处以警告,3次以上,将取消一个星期在实验室的实验资格,本实验人员将由其导师做出相应处理。

4. 大型实验仪器需专人操作,实验人员需提前与仪器负责人进行预约,严禁擅自使用,否则将按违反实验室规定处理。

 

      六、科研平台实验室试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实验室试剂的管理,结合科研平台实际情况,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试剂,加强安全教育。

1. 试剂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试剂保管制度,做到试剂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2. 操作人员要准确掌握试剂的安全使用方法,防止出现误操作。

3. 化学试剂保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时,必须有人看守。

4. 试剂需由专人保管,试剂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处,定期清点。

5. 实验室的试剂不得私自借出,如需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如不能及时归还的,由借出人负责追回,外单位借用的,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6. 细胞库液氮由专人负责,每14天左右添加一次并登记,及时检查,杜绝责任事故,加液氮时注意防止液氮漫溢,以免人员受伤。

 

      七.科研平台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制定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前,须熟悉安全事故的紧急应对措施、紧急信号及逃生线路。清楚紧急电话、灭火装置的位置及其正常操作程序。各实验室内的仪器和办公室均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必须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同时各位实验人员也需严格履行下列安全管理事项:

1. 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督促各个工作室的门、窗、水、电,做到人离开时关闭门、窗、水龙头和电灯,必要时切断电源。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易燃物品、纸屑等杂物,必须清扫干净,消除隐患。

2. 随时检查实验室的电源线和消防器材,确保电源线没有任何裸露和破损,消防器材完好无损,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随时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3. 随时对进出实验室的学生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安全教育,提高实验室人员和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

4. 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烟雾、气雾及会产生上述挥发性物质的化学试剂,有上述情况时应使用适当的设备及排风柜,以免挥发性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腐蚀仪器设备。

5. 在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设备、激光设备及生物制剂,必须带上适当的护目镜;在实验室内,应把长发或宽松衣服束起,切勿穿过度暴露的着装进入实验室。

6. 楼梯间及走廊切勿存放物品,严禁阻塞通道、严禁阻碍紧急用具的取用、严禁阻塞水电煤气等重要开关的通道。

7. 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8. 发现有消防隐患或设施损害的应及时拨打(院内消防电话:636119)即时处理。每个实验人员均有责任对自己使用的实验实验室环境进行安全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应实验室管理人员。

 

      八、 实验室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火灾一旦发生及时扑灭是至关重要的,为了避免大火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科室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便于遇火情时能保持镇静,果断采取措施避免大火的发生,使医院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的程度,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 就地取材,抓住有利时机,迅速利用灭火器,灭火毯等将火扑灭。

2. 发生火灾后发现者应立即大声呼救,通知旁人帮助灭火并报警。千万不能见火情不作处理而逃离现场,

3. 发现火情应立即按下消防报警器,迅速拨打院内消防电话(636119),院外119报警,报警时应告知火灾所在位置,科室名称,火情原因。如有烟雾,打开排烟按钮。

4. 灭火器使用方法:取出灭火器,先拔出保险栓,再压下压把,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5. 现场迅速组成临时指挥组,听从消防责任人或现场主要值班人员统一指挥,协调灭火,报警,疏散和救治工作。

6. 积极逃生,按疏散标志出口方向从疏散楼梯迅速脱离火区,火灾时,短时间无法疏散到地面的人员,可到避难间躲避,不要从普通电梯逃生或轻易跳楼逃生,行动不便的人可经消防电梯疏散,必要时有专人护送。逃生时可用湿毛巾折叠后捂住口、鼻贴地面沿墙角往出口处逃生。

7. 本楼层的消防电梯楼梯在废物处理处,另一处在卫生间旁边。手提水基型灭火器分布在走廊两侧的灭火器箱内。消防警报按钮与排烟按钮分布在走廊两侧与各个实验室墙壁上。

 

      九.科研平台实验室卫生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实验的地方,不但要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而且还要务必使实验室保持清洁,为科学实验创造良好的环境,实验室卫生重在保持而不在打扫,各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后必须遵守以下细则,否则禁止其在本实验室进行实验。

1. 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废物。

2. 参加实验的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实验结束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实验人员必须将工作台、仪器设备、器皿等清洁干净,保持无污渍、无灰尘。并将仪器设备和器皿按规定归类放好,不能任意搬动和堆放。所有实验产生的废物放入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清理好现场。

3. 实验结束后,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清理场地。

4. 对于乱摆放的实验试剂及实验用品等,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没收或当做废品处理,实验人员不得有任何异议。

5. 投放医疗废物应分类,按规定装入黄色感染性垃圾袋,不得有渗漏、露出等,存放于指定位置。具体方案:

(1) 感染性废物处理办法:实验室在实验完成后,将产生的固体感染性废物放置本实验室中的装有黄色不渗湿胶袋的医疗垃圾容器中,当废物达到3 /4时,及时打包,封口。

(2) 损伤性废物处理办法:

玻片和玻璃试管等装入利器盒中,密封后单独放入黄色垃圾袋中,不与其他废物混合;细菌培养皿/采血管的处理:先盖紧盖子,然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封口,贴上医疗垃圾的标示。

(3) 化学性物处理办法:

实验室配试剂所用的化学试剂一律不准乱丢、乱倒;对于低浓度的洗涤废水和无害度水可通过下水道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排放时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特殊试剂或有毒试剂(如二甲苯等)回收后放至指定回收处。

(4) 非感染性垃圾处理办法:各个实验室产生的非感染性垃圾,随时放入本实验室的普通垃圾桶内,由清洁工人装入黑色不渗漏胶袋运到生活垃圾暂时贮存站。

 

十、科研平台人员个体防护管理制度

1. 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室工作服(或一次性实验服)。

2. 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

3. 用过的手套在无菌条件下摘脱,随后必须洗手。

4. 在实验操作前及结束后必须洗手。

5. 当有必要保持眼睛和面部以防紫外线辐射或实验材料喷溅、冲击时,必须要佩戴护目镜、面罩(全防护面罩)。

6. 不得在实验室内穿着露脚趾的鞋类。

7. 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进行吃、喝、化妆等与实验无关的行为。

8. 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内储存个人用品、食品及饮料等。

 

十一,实验室考勤制度

1. 实验人员每次进入实验区进行实验,必须使用打卡机打卡,管理员定期检查和转移打卡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并清退不来实验人员。

2. 有效打卡记录为:每周至少有2次或以上打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连续每周打卡2次,必须提前说明,否则不予特殊对待。

3. 实验室打卡记录是确定实验人员是否来实验室的重要依据,必须如实打卡,如连续4周以上无有效打卡记录时,建议退出实验室,超过8周没有有效打卡记录,将被认为已经不来实验室做实验,按自动退出实验室对待;如有特殊原因导致8周以上不来实验室而需要保留实验资格者,请向实验室管理员提出延迟退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执行。不按要求进行打卡,导致没有实验室有效打卡记录而引起自动退出实验室的一系列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4. 未办理退出实验室手续而超过8周无有效实验室打卡记录时,如因各种原因通知不到本人,管理员将报告实验室主任以进行后续处理。